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临沂市财政"抓大壮小扶微"助推企业发展

   2014-08-02 02:49:00

    为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,临沂市制定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,集中优势资源和要素,大力扶持骨干企业、中小微企业加快发展,取得明显成效。今年前三季度,全市收入过亿元企业达1575户,同比增加359户,其中百亿级企业3家、50亿级企业4家、10亿至50亿级企业43家。

    突出抓好骨干企业。推进实施"1531"骨干企业培植计划,力争到2016年培植主营业务收入100亿级企业25家、50亿级企业15家、30亿级企业30家、10亿级企业130家。整合设立骨干企业培植专项资金,对企业实施技术改造项目,设备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、达到国内先进水平,单台100万元以上的,市财政给予购置款5%的补助,其他给予3%的补助;对企业获得中国名牌产品、中国驰名商标以及山东省名牌产品称号的,受益财政分别给予30万元、10万元奖励;企业与世界500强战略重组,重组后新上投资过10亿元生产性项目的,三年内形成的企业所得税,受益财政返还地方留成部分50%。

    培植壮大中小企业。推进实施"双50计划",除扶持50户骨干企业外,重点培育50户创新成长型中小企业,对企业每年实缴税金地方留成部分增幅高于地方级工商税收收入的,由各县区设立支持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,专项用于支持中小企业技术改造、技术创新和节能减排。设立市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4亿元,引导社会资本参与,加大力度扶持初创型、成长型中小企业发展。设立市级过桥还贷基金3亿元,为资金周转暂时出现困难的中小企业按时还贷续贷提供垫资服务,累计提供还贷周转金达54.1亿元。

    扶持发展微型企业。市县两级分别设立创业扶持资金,推进实施"全民创业三年行动计划",力争每年新增个体工商户4万户、小微型创业企业5000家。创业者可申请不超过10万元、2年期以内的小额担保贷款或其他形式的小额贴息贷款;对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不超过10万元的部分,财政据实全额贴息。对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自主创业,取得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 1年以上的,可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。对新登记个体工商户和新办小微型创业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,除一次性基本建设费之外的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、与行政审批等行政行为挂钩的强制性经营服务收费以及各类会费,一律免征两年。


来源:临沂县域经济网 编辑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