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士彬 2022-12-12 17:37:26
根据费县县委、县政府《关于印发〈费县“颜真卿文艺奖”评选奖励办法 (试行)〉的通知》(费办字〔2014〕29号)文件规定,按照《关于组织第四届费县“颜真卿文艺奖”评选活动的通知》要求,第四届费县“颜真卿文艺奖”评审委员会本着严肃认真、公开公正、科学规范的原则,共评选出“颜真卿文艺奖”文学艺术作品奖21名,艺术突出贡献奖3名。现将获奖名单予以公示。
文学艺术作品奖:
文学《奋斗者的足迹》 孙百琴 闵令文
文学《三个女人一台戏》 陈顶云
文学《家有一亩六分地》 范子峰
文学《我的家乡飞出一支歌》 侯天雨
文学《天蒙山,在漫漫光阴里高不可攀》 黄 丽
文学《望海潮·彩山前村新貌并赞挂职第一书记》 魏殿军
文学《蒙山赋》 朱 旭
书法《朱子治家格言》 胡 伟
书法《小楷古文两篇》 李以民
书法《嵇康“养生论”》 杨传忠
书法《敬录毛泽东诗词》 张秀娟
美术《翠微氤氲》 曹守堂
美术《静听天和》 沈友斌
美术《山水清音》 颜 彦
舞蹈《田野飘来一片云》 费县文物保护中心
民间文艺《搏击》 代夫建
民间文艺《浮光跃金》 孙丽莉
民间文艺《耕田》 王丽华
摄影《费县记忆》 吴继贵
摄影《永远跟党走》 李云栋
摄影《耄耋老人与百岁母亲组图》 王 波
艺术突出贡献奖:
文学 平 凡
文学 葛文峰
书法 包秀聪
本次公示时间5天(2022年12月12日至16日)。公示期间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向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反映,须签署真实姓名或盖单位公章,匿名异议不予受理。(来信请寄:费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,邮编:273400,联系人:靳红月,电话:0539-5221836)
第四届费县颜真卿文艺奖评选委员会
2022年12月12日
来源:费县发布 编辑:思如